安徽证监局近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引发广泛关注。宋金留因内幕交易及建议他人买卖正丹股份(300641),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240.78万元,并处以782.34万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超过1023万元。这一案例不仅凸显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为市场参与者敲响了警钟。
案件回溯至2024年4月初,正丹股份财务部门开始进行一季度利润匡算。4月6日,财务部员工谢某晶初步核算母公司3月成本后,得出了大致利润数据,并将结果汇报给财务总监曹某云。曹某云随即汇总前两月数据,匡算出一季度整体利润,并向董事长曹某国汇报。至此,有关一季度业绩大幅增长的内幕信息已初步形成。
此后数日,相关财务报表逐步编制完成,证券部开始起草业绩预告。4月15日晚间,正丹股份正式对外发布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5500万至6500万元,同比增长378.22%至465.17%。这一信息的发布,标志着内幕信息敏感期的结束。根据《证券法》规定,该事项构成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敏感期从不晚于4月6日起,至4月15日止。
而就在这一敏感期内,宋金留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董事长曹某国有多次共同出差接触。宋金留曾担任正丹股份副总经理,退休后仍担任市场经营顾问,对公司的运营和财务状况具备一定的了解。4月7日、9日和12日,宋金留与曹某国分别前往上虞、马鞍山和安庆出差,接触频繁。
在此背景下,“宋金留”证券账户在4月6日至15日期间,共计买入正丹股份24.74万股,买入金额达138.09万元。账户资金来源于其妻子和儿子,交易决策由其本人通过手机操作完成。截至内幕信息公开后,宋金留已卖出部分股票,仍持有17.35万股,合计获利240.78万元。此外,宋金留还在4月8日致电亲属宋某凤,建议其买入正丹股份。随后,宋某凤账户在4月9日至15日期间买入该股8.17万股,金额近50万元。
从交易时间与资金流入节奏来看,宋金留账户的操作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和传播高度吻合。尤其是在4月6日曹某云向曹某国汇报利润情况后的第二天,即4月7日,宋金留便开始频繁向证券账户转账,并在4月8日至11日期间集中大量买入,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面对安徽证监局的处罚决定,宋金留在听证中提出多项申辩意见,包括否认自己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主张交易基于公开信息判断、否认建议他人买卖股票等。然而,监管机构认定,宋金留虽非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但其与知情人频繁接触,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高度一致,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构成典型的内幕交易。同时,其电话建议他人买入股票的行为,也构成违法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最终,安徽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合计1023万元的罚没决定。这一处罚不仅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再次表明监管部门对内幕交易“零容忍”的执法态度。
此案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警示意义。作为前高管,宋金留本应更清楚合规边界,却在利益驱动下铤而走险,最终付出沉重代价。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此案也是一记警钟:资本市场的每一次交易都应建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任何试图“走捷径”的行为,终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投资参考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shuahuang.com/65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