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友联盛业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联盛业”)近期再次因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根据宁波证监局7月25日发布的公告,截至2024年4月30日,该公司未能如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公司董事长徐明达、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哈志慧因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被一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友联盛业作为一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自2017年10月登陆市场以来,主营文化产业相关业务,包括旅游项目宣传策划、地产销售前期策划及会展服务等。公司曾一度凭借文化创意与数字技术融合的业务模式受到市场关注。然而,近年来其合规问题频发,暴露出公司治理结构的薄弱环节。
事实上,这并非友联盛业首次被监管“点名”。2023年11月,公司与7名高管曾因未及时披露股东与上海北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收购框架协议》而被宁波证监局警示。当时,该交易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股东结构及潜在收购事项未如实公开,相关高管也因履职不力被问责。
此次年报披露违规事件进一步加剧了公司的信用风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若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且在法定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将面临股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截至2024年6月30日,友联盛业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这意味着公司已处于可能被强制退市的边缘。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24年5月13日,公司股票已因市场异常波动而主动申请停牌。彼时,一篇由券商中国发布的文章指出,知名私募机构浙江瑞丰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达”)产品出现兑付危机,实控人失联,引发投资人报案。而友联盛业的股东名单中,恰好包含瑞丰达管理的私募产品。自2022年2月至2024年5月,公司股价出现明显异动,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在监管趋严、信息披露要求日益提高的背景下,友联盛业连续两年因重大信息披露问题被警示,暴露出公司在治理结构、内控机制和合规意识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此次事件不仅影响公司自身信誉,也对投资者信心造成冲击,进一步凸显了中小挂牌企业在信息披露和合规管理方面的短板。
随着监管层对资本市场“入口”和“出口”机制的不断完善,类似友联盛业这样长期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企业,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约束和市场淘汰机制。此次事件也为其他挂牌公司敲响警钟:合规经营、及时披露,是企业长期稳健发展的基础,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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