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晚间,科创板上市公司诺泰生物(688076.SH)的两则公告,像两颗深水炸弹,在资本市场激起巨浪。一则停牌公告,一则行政处罚公告,毫不留情地揭开了这家公司财务造假的遮羞布——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终于浮出水面。
公告显示,诺泰生物的造假行为堪称“胆大包天”。2021年,公司通过与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浙江华贝”)的一笔交易,虚增了3000万元营业收入。

这笔交易的真相,说穿了就是一场自导自演的戏码:浙江华贝既没有支付能力,也没有实际运营能力,其用于“支付”的款项,最终源头竟是诺泰生物对它的增资款。简单说,就是公司左手倒右手,凭空造出一笔收入,塞进了2021年的年报里。
更严重的是,这笔虚假收入直接导致2021年利润总额虚增2595.1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0.64%。这不是小打小闹,而是足以扭曲公司基本面的“数据整容”。
更恶劣的是,这些虚假数据还被堂而皇之地写进了2023年的可转债发行文件里。当年12月,诺泰生物靠着这份“注水”文件,成功发行4.34亿元可转债。尽管到2025年4月,公司赎回部分可转债并完成摘牌,但“用假数据圈钱”的事实已无法抹去。
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力度空前。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更是一个都跑不了:
实际控制人、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警告+1300万罚款(含实际控制人责任罚款800万)
另一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赵德毅:警告+500万罚款
时任总经理金富强:警告+330万罚款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梓权、时任副总经理谷海涛:各警告+300万罚款
时任财务总监徐东海:警告+150万罚款
合计罚款超6000万元,这在科创板公司的处罚案例中,算得上“天价”。但数字背后,是监管层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处罚之外,市场的直接反应已在路上。公司股票将于7月21日停牌一天,7月22日复牌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诺泰”。
“ST”这顶帽子,不仅是身份的改变,更是风险的信号灯。对投资者而言,这意味着公司经营或财务风险已高到需要特别警示的程度,股价大概率会迎来一波冲击。更麻烦的是,此次造假涉及公开发行文件,根据《证券法》,投资者若因虚假陈述遭受损失,可依法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索赔。
有律师分析,在2021年年报披露日至造假事实揭露日期间买入诺泰生物股票或可转债,并在揭露日仍持有的投资者,有望发起集体诉讼。这意味着,除了行政处罚,诺泰生物还可能面临巨额民事赔偿。
诺泰生物的案例,并非孤例。近年来,A股财务造假案从未断过:从康美药业的百亿造假,到瑞幸咖啡的虚增收入,再到如今诺泰生物的“关联交易演戏”,手法虽有不同,本质都是用虚假数据欺骗市场。
为何造假成了“顽疾”?
利益驱动是根源。通过虚增收入、美化利润,公司可以维持股价、顺利融资(如诺泰生物的可转债发行),高管则能保住职位、兑现股权激励。而造假成本在过去往往低于收益——即便被查,罚款金额可能远不及造假带来的“好处”。
公司治理漏洞是温床。诺泰生物的造假,实控人直接参与其中,说明“一言堂”的治理结构让内部监督形同虚设。此外,中介机构(如审计机构)若未能勤勉尽责,也会让造假有机可乘。
监管与维权体系待完善。尽管现在监管处罚力度加大,但从造假发生到被查处,往往存在时间差,投资者损失已造成。而投资者维权虽有法律依据,但过程复杂、成本高,也让部分造假者有恃无恐。
要根治财务造假,单靠处罚远远不够。
首先,强化公司内部治理。必须打破“一股独大”的控制,让独立董事、监事会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建立更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其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审计机构、保荐机构要从“盖章机器”变成“守门人”,一旦发现造假线索,必须及时报告,否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后,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推广集体诉讼制度,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让造假者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要付出沉重的民事赔偿代价,真正做到“造假一次,倾家荡产”。
对普通投资者来说,这次事件也是一记警钟:看财报不能只看“营收增长”“利润翻倍”,更要盯紧三个点——关联交易是否合理、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现金流与利润是否匹配。毕竟,真实的业绩才是公司价值的基石,任何空中楼阁式的造假,终会倒塌。
编辑有话说
诺泰生物的财务造假事件,撕开了科创板乃至整个A股市场信息披露的一道口子。6000万罚单是监管层的态度,但更重要的是,它提醒我们:资本市场的健康,离不开上市公司的诚信、中介机构的尽责、监管部门的严查,更离不开投资者的理性与警惕。
造假者终将付出代价,而市场的信心,需要靠每一个参与者共同守护。只有让“造假必被查、查必严惩、赔必到位”成为常态,资本市场才能真正成为价值投资的沃土,而非少数人的“圈钱游戏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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