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新华百货公告,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世界集团”)起诉,一审判决新华百货需赔偿大世界集团损失6708.5万元。
2024年10月26日,新华百货曾披露涉及该诉讼事项的公告。大世界集团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新华百货赔偿未涵盖损失7033万元、可得利益损失3894万元,合计10927万元,并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
金凤区法院于2024年10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并于2025年1月7日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新华百货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大世界集团损失6708.5万元,驳回大世界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88150元,由大世界集团负担227062元,新华百货负担361088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新华百货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新华百货表示,鉴于该诉讼结果为一审判决,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计划依法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将根据后续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次诉讼涉及金额较大,虽然新华百货计划上诉,但一审判决结果仍可能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投资者需关注公司后续上诉进展及相关信息披露,以评估该事件对公司业绩及股价的潜在影响。
新华百货业绩出现负增长,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1.16亿元,同比增长0.84%;归母净利润1.35亿元,同比下降0.87%。2025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5亿元,同比下降1.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0.52万元,同比下降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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