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证监局官网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引发业内关注。长城国瑞证券两名员工因违规炒股被查处,分别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个别证券从业人员合规意识的淡薄,也折射出部分券商在员工行为管理上的漏洞。
根据调查,陈仲宾在任职期间,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3年1月4日使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及可转债,累计成交金额达192.46万元,最终获利4069.91元。相较之下,另一名员工郑瀚的交易更为频繁,其在2022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日期间,通过他人账户交易金额高达576.67万元,但最终亏损4.86万元。两起案例虽涉及金额不同,结果各异,但均构成《证券法》所界定的违法行为。
监管机构在处罚决定中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关于证券从业人员不得违规买卖证券的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对郑瀚处以4万元罚款,同时没收陈仲宾违法所得并追加4万元罚款。处罚虽未造成巨额经济负担,但其警示意义深远。
长城国瑞证券作为一家注册资本达33.5亿元、具有全牌照的综合类券商,其控股股东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背景实力不容小觑。然而,从公司近年来的经营表现来看,2024年虽然实现营业收入3.72亿元,同比增长9.24%,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却同比下降9.28%,仅为9543.7万元。这一数据反映出公司在盈利能力方面仍面临一定压力。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2024年末,厦门证监局曾对长城国瑞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监管通报指出,公司在员工投资行为管理、首席信息官岗位长期空缺以及私募基金子公司个别项目整改等方面存在不足,暴露出公司内部合规机制不健全、风控能力薄弱的问题。
此次两名员工违规炒股事件,正是上述监管问题的一个缩影。尽管公司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和业务基础,但在人员管理和制度执行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证券行业作为高度监管的金融领域,员工行为的合规性直接关系到市场的公平性和稳定性。任何一次违规操作,不仅损害投资者利益,也可能对公司声誉和监管关系造成不可逆的负面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此类事件的发生,往往与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缺失、合规教育不到位密切相关。尤其是在当前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券商更应强化员工行为管理,提升合规意识,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此次处罚事件不仅具有典型性,也为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在资本市场不断深化改革的当下,证券公司必须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身,从源头上防范合规风险,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投资参考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shuahuang.com/63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