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证监局公布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拉萨子栋科技有限公司、拉萨鼎金实业有限公司及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这一事件不仅暴露出部分企业在资本运作中对契约精神的忽视,也反映出监管层对市场诚信建设的持续强化。
回溯事件背景,2018年7月,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闻集团”)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向子栋科技、鼎金实业等交易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车音智能”)60%股权。为保障交易公平性与投资者利益,交易双方签署了包括《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等一系列法律文件,明确要求子栋科技与鼎金实业对车音智能的未来业绩作出承诺,并在未达预期时承担相应补偿责任。同时,新意资本作为担保方,需对相关承诺履行提供保障。
然而,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车音智能并未实现约定的业绩目标。按照协议,子栋科技与鼎金实业应履行包括现金补偿、股权补偿及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等义务,但截至监管决定发布之日,两公司仍未依约执行。与此同时,作为担保方的新意资本亦未履行其应尽的担保职责,进一步加剧了投资者权益受损的风险。
此次海南证监局的监管措施,依据的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管办法》等相关法规。监管部门明确指出,三家公司行为已构成对公开承诺的实质性违约,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市场参与者的合理预期。因此,除责令改正外,其违规行为还将被纳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作为未来监管参考的重要依据。
从市场影响角度看,此类事件虽非个例,但其典型性在于揭示了“对赌协议”在并购重组中的执行风险。近年来,并购交易中业绩承诺未达预期的情况屡见不鲜,但真正能落实补偿机制的案例并不多。部分交易方在协议签署时信誓旦旦,一旦未达预期便推诿拖延,严重削弱了投资者信心。此次监管层对违约行为的及时纠正与记录,有助于强化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性生态。
从投资者角度出发,该事件也提醒市场参与者在评估并购交易时,不能仅关注短期溢价,更应重视交易结构的合理性与履约保障机制的有效性。对于担保方的资质与履约能力,也应进行充分评估,避免“纸面承诺”成为风险隐患。
总体来看,此次海南证监局的监管决定,不仅是对三家公司违规行为的纠偏,更是对资本市场诚信机制的一次有力维护。在注册制改革持续推进、信息披露监管日趋严格的背景下,类似事件的公开处理,有助于提升市场透明度,增强公众对资本市场的信任基础。未来,随着监管手段的不断升级与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完善,资本市场的“守信成本”将越来越高,而“失信代价”也将更加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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